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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加急
201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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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认证状态: 未认证
信息状态: 已过期
信息类别: 公司注册
类别: 专利注册
公司名称: 北京顺兴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德阳- 北京市丰台区丰北路
详情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三条 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

    第四条 依照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国家有统一规定的科技术语的,应当采用规范词;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没有统一中文译文的,应当注明原文。

    依照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附送中文译文;期满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和证明文件。

    第五条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以寄出的邮戳日为递交日;邮戳日不清晰的,除当事人能够提出证明外,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日为递交日。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各种文件,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或者其他方式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文件送交专利代理机构;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文件送交请求书中指明的。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推定为当事人收到文件之日。

    根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应当直接送交的文件,以交付日为送达日。

    文件送交地址不清,无法邮寄的,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满1个月,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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