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解散、破产、撤销、合并、迁移或由于其他原因需依法终止社会保险关系时,应于办理注销缴费手续的次日起30日内到省社保局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所需资料
(一)在册员工
1.广州户口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流动人口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计生证、居住证
(二)《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三)公章
(四)《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
(五)地税部门盖章的《注销社保缴费登记申请审批表》
注销时间:30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一、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签注
二、参保单位办理注销时,应先凭《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表》到计划财务部核查有无社会欠费;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先缴清欠款,才能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