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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区房产委托买卖纠纷律师 委托房屋买卖纠纷
2015-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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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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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状态: 已过期
信息类别: 法律咨询
详细地址: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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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邹强主任律师团队广州(),7,佛山()7广州海珠区房产委托买卖纠纷律师 委托房屋买卖纠纷。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金多兴盛名鑫,迅捷雷达谓霆xintinglawom)。  房产委托交易,买卖双方都有风险     不少人核实委托公证的法律效力,但公证处所能证明的是委托书内容的合法性,至于委托书的内容对哪一方更有利,则完全是由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协商而确定的。  首先,对于委托人(卖家)来说,虽然许多中介会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但一旦出现涉及房屋的责任问题,由于产权尚未转移,责任则仍由原业主承担。同时,如果被委托人将卖家的房子“一房多卖”,卖家必然成为最终的受害者。而对于买家来说,很多人以为拿到委托书,自己的权益就有了保障,这是对委托公证的误解。委托公证是委托人单方面的法律行为,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单方面的法律行为是可以撤销的。这也就是说,卖家具有绝对的权利,一旦由于房价上涨或者其他不确定因素,卖家撤销了委托,最终受损失的将会是买房者,所以,将委托书理解为交付购房款的法律保障,是非常危险的。  虽然现在二手房市场相对冷清,但刚性需求依然存在,因此,一些有实力的房产中介公司仍会利用目前市场不景气的时机,压低卖房者的预期价格,低价买入房屋,高价转卖。因此,市民无论是在卖房还是买房,都应该警惕中介利用全权委托书公证的方式倒卖房屋。对于卖方,在签署委托协议时,首先,应当明确授权的范围,不要轻易将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等直接影响自己房产安全的事项托付给他人。其次,委托期限不宜过长,最长不能超过2年。而对于买房者,一定要详细了解委托书的内容,并要求与业主本人见面,即使见不了面,也一定要拿房产证的编号进行查询,看业主是谁、物业权属状况等,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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